黎智英的最終審判日到了
黎智英涉香港國安法案將於12月18日正式開審。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將於本月18日(下周一)開審。
此外,去年12月,黎智英被判欺詐罪成,入獄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港元。
嚴重破壞港法治
12月12日,英國外交發展大臣卡梅倫會黎智英之子黎崇恩,並聲稱英方反對香港國安法,將繼續支持黎智英等港人。11月初,英、美、加、澳等國有10位天主教領袖聯署,聲稱要特區政府釋放本身是天主教徒的黎智英,更妄圖以所謂宗教自由報告抹黑香港國安法。
外部勢力頻繁地為黎智英站台造勢,向香港司法機構施壓,企圖影響有關審訊工作,公然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用心險惡。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昨日強調,有關國家自身面臨移民難民、種族歧視、貧富差距等種種人權問題和發展困境,卻不以國計民生為己任,反而利用香港問題造勢作秀,兜售「與港人站在一起」的虛偽口號,苦心經營為香港違法犯罪者打造「人權鬥士」「民主英雄」人設,嘩眾取寵、蠱惑人心,進一步暴露了其與反中亂港分子沆瀣一氣、妄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險惡用心,滑天下之大稽!
法國、德國外交部為前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頭目鄒幸彤頒發所謂「法德人權法治獎」,與尊重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黎智英長期亂港 劣跡斑斑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劣跡斑斑,其創辦的《蘋果日報》一直為反中亂港分子充當喉舌,備受批評。此外,他長期支持反中亂港勢力,並向他們提供亂港資金。
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1995年正式發行,據當時的《蘋果》員工憶述,「《蘋果》開局,就已經黃色氾濫!」該名「蘋果人」創刊時隸屬副刊,他透露,「《蘋果》初期的副刊好另類,不談文化不講品味,玩爆料玩低俗,還要走偏鋒,靠風月版賣紙。」
為求賣紙,《蘋果》常常炮製假新聞,其中1998年「陳健康事件」最令人齒冷。上水天平邨三屍倫常慘案的男事主陳健康,承認收下《蘋果》5000元酬勞,讓該報記者拍攝自己北上召妓尋歡的「獨家報道」。隨後在各界聲討下,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不得不刊登全版道歉啟事。
2019年黑暴期間,《蘋果》煽動市民上街,充當黑暴文宣;例如2019年6月9日,頭版標題是「今日上街反惡法香港人晒佢冷」。《蘋果》又大肆造謠抹黑警方,2020年1月12日,《蘋果》刊出題為「司機誤闖示威區 警新屋嶺私刑逼交車cam片」的報道,聲稱「有受害人」在新屋嶺拘留中心遭受「警暴」。惟警方隨後澄清,當時並沒有涉及該名聲稱為事主的男子的案件。
大公報2021年6月21日刊發專版「《蘋果日報》一百個謊言」。
大量資助亂港組織
黎智英與已解散的亂港組織「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往來密切。黎智英自2005年至2011年共捐出的53筆政治獻金,其中民主黨於2006年至2011年合共收受黎智英11筆共1504萬元,而何俊仁在2006年至2012年正是民主黨主席。2016年9月,何俊仁等多名在立法會選舉中勝出的民主黨成員,神秘夜訪黎智英住所,直至深夜才離開。即使何俊仁在2016年10月不再是立法會議員,他仍與黎智英頻繁會面。
另外,黎智英及其助手並曾持續向公民黨捐款,而公民黨骨幹如梁家傑、余若薇、楊岳橋、陳淑莊及郭榮鏗等人均經常與黎密會。早前有傳媒揭發,單以2006至2011年為例,公民黨收取黎共1456萬元捐款;而黎智英的助手Mark Herman Simon亦於2013年向公民黨捐款300萬元。
大公報2021年6月21日刊發專版「毒果廿六年 販賣謊言」。
文/傅健慈
反中亂港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開審前夕,英國新任外相卡梅倫在倫敦與黎智英兒子黎崇恩會面。英國當局大放厥詞稱,英國反對香港國安法 ,繼續支持黎智英及港人。這進一步證實,外國勢力一再干涉香港法律制度和司法獨立。香港尊重法治精神,司法獨立、公平公正,任何人妄圖破壞香港法治,注定徒勞無功。
黎崇恩經常高調接受英國媒體訪問,不斷要求英國政府「必須為父親發聲」,聲稱會在英國四處奔走,呼籲各方聲援黎智英。這些所謂營救行動,扭曲事實真相,公然踐踏法治公義。早前,英國首相蘇納克開腔回應稱,根據《中英聯合聲明》,英國有權介入香港事務,並承諾將繼續致力對抗中國的侵犯行為,捍衛香港自由云云。
事實上,《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完成歷史任務,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就中方恢復行使香港主權和過渡期有關安排,對中英雙方的權利義務作了清晰劃分。英方對回歸祖國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不存在所謂道義責任。英方有些人企圖用所謂道義責任混淆視聽,干涉中國內政,是不可接受的,也不可能得逞。
黎崇恩不斷向英國施壓,特別提到黎智英去年底被判欺詐罪成後,訛稱這是違反法治的判決,企圖誤導公眾。英國人犯了法,是否可以不被追究?黎崇恩表示,黎智英早於1994年已成為英國公民,而他本人同樣是英國公民,重申英國政府為其國民發聲至關重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了法,便要接受法律應有的制裁,黎智英沒有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權。
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指數位居世界前列,比美國還要高。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人未經司法機構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無可否認,黎智英已經依法享有及行使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他已經聘用超級律師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幾名大律師及律師替他辯護,符合本地法律的規定和國際公約的規定,彰顯法治公義。
任何國家干涉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獨立,插手香港審訊的案件,擾亂中國的內政,都是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任何人在司法過程中通過干擾、欺騙等手段,使法庭作出偏向自己或第三者的判決,以致公義不能得以彰顯,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罪,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黎崇恩不斷乞求外部勢力介入黎智英案,更加證明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責不可推卸。正如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發聲明指出,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煽動者,明目張膽地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挾洋自重、惡行纍纍,特區政府對黎智英之流依法追究責任,完全是正義之舉。英方公然干預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為違法犯罪的反中亂港分子說項,這進一步暴露了黎智英與英方的長期勾結,以及英方縱容支持反中亂港活動的真實面目,也進一步證明了特區政府對黎智英的起訴完全是依法行事,合情合理合法。
讓黎智英在香港接受法庭公平公正的審訊,完全符合法治精神,外部勢力必須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愈走愈遠。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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